各县市区财政局、市属各开发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潍财会〔2017〕8号)文件要求,各部门、单位应于5月17日前完成2016年度内控报告编报工作。截至目前,仍有部分部门、单位没有进行编报。请各部门、单位抓紧时间完成网上编报工作并按照要求上报纸质材料。各县市区财政局、市属各开发区财政局请做好本地区的动员和组织工作。
附件:《关于开展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潍财会〔2017〕8号)
潍坊市财政局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