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加强案件流程监督管理,在每一个具体案件中守住程序正义的关口,长春市检察院采取“三个加强”把好案件流程监控关。
加强关键节点监控。发挥案件受理审查和送案审核作用,把好案件进出口关;开展文书用印前审核以及收到判决书后开展判决书、起诉书、起诉意见书“三书”对照审查;
加强重点问题监控。对强制措施使用、诉讼权利保障、办案责任制要求落实等方面开展全面监督,将诉讼参与人签收后附卷的通知书、告知书等上传到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纳入监督检查重点,并将有关情况如实记入司法档案;
加强与办案部门协作配合。在办案部门内部设置案件管理员或流程监控人员,开展对本部门的流程管理,建立富有成效的案件流程监控反馈机制,提升监督纠正意见认可度和接受度。(于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