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17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要求,公司监事会对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情况和内部控制活动了解后认为: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的 2017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同意公司的 2017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
栗 谦 谢 鑫 卢东亮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3 月 27 日
金融街:监事会关于2017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来源:交易所
时间:2018-03-28
关键词:内部控制 内控
关键词:内部控制 内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