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滕州市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滕州市财政局 时间:2018-08-13

关键词:内部控制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滕州市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滕州市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步伐,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鲁财会【2016】13号】)、枣庄市关于印发《枣庄市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实施方案》(枣财办【2016】30号】)通知等文件,特制定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是一项重要的内部管理活动,是行政事业单位治理的基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为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指明了方向。贯彻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有利于单位增强风险管控意识,提升内部控制的自觉性;有利于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护国有资产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利于将预算、收支、资产、基建、政府采购、经济合同等重点管控业务和事项纳入统一管控体系;有利于实现财政管理各相关政策规定的有机衔接;有利于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和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为此,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把制约内部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控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来抓,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步伐。

二、实施范

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三、总体目标

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财会2012】21号)要求,全市要以全面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为抓手,以规范单位经济和业务活动有序运行为主线,以内部控制量化评价为导向,以信息系统为支撑,突出规范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经济和业务活动运行流程、制约措施,逐步将控制对象从经济活动层面拓展到全部业务活动和内部权力运行,依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规定,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权责一致、制衡有效、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管理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更好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四、制定工作目标,分级分步推进实施

采取分级负责、分步实施,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计划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目标任务。总体计划为:

2018年完成内部控制体系全面建立并启动运行;

2019年完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2020年推广内部控制信息化,全面实现我市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总体目标。

五、实施步骤

(一)2018年内部控制体系建立阶段

具体分为梳理工作流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内部控制手册三个环节。具体安排如下:

1、梳理工作流程

工作内容:(1)成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小组,明确内部控制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工作。(2)梳理单位各项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3)明确业务环节,将业务控制的总体目标进行分解,并在不同的组织机构间对业务环节的职责和分工进行明确。

主要措施:(1)召开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会议,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组织层级,领导机构及办公机构的组织构成、职责分工、工作制度、协调机制和问责办法,加强实施工作的组织和人员保障,强化对本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2)根据单位“三定”规定,组织专人对单位的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合同等经济活动业务进行总结和归纳,明确各业务的目标、范围和内容。(3)按照各业务实现的时间顺序和逻辑顺序,将各业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融入各业务流程的业务环节,细化岗位设置,明确职责范围和分工。

2、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工作内容:(1)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对单位的内部和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应对和控制。(2)确定风险点,将风险进行细分,做好风险分析。(3)根据风险分析、排序,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和整体策略。(4)在风险评估、确定风险应对策略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主要措施:(1)具体界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对象,从各个业务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入手,讨论环境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负面作用,运用多种手段进行风险的定性和定量分析。(2)根据业务流程梳理,对机构设置和岗位设置进行具体分析,从业务环节角度评估特定风险,找出可能造成单位经济利益流出的风险点。(3)将业务中的低效、浪费、舞弊等风险控制在可承受风险范围内,具体分析风险点,制定有针对性、适用的风险应对策略。(4)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逻辑顺序,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对内部控制规范要求的具体内容进行落实,并针对单位的特定业务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制度。

3、建立内部控制手册

工作内容:(1)从单位、组织机构、岗位三个层面,对制度规定、管理办法和工作规范实行统一登记备案、统一编号存档,梳理形成《内部控制工作手册》(参照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手册模板)。(2)加强工作人员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学习,并认真执行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制度。(3)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执行的监督、奖惩机制,加大执行力度。

主要措施:(1)通过条文和图表等形式,逐项规范经济业务工作流程,统一登记备案、统一编号存档,建立内部控制手册,明确操作程序和执行标准,确保各项业务的决策、执行、监督岗位的分离,依据清晰、职责明确、程序规范、结果正确、机制健全。(2)加强内部控制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及时了解和认真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并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定期检查职业道德遵循情况。(3)确定内部控制的监督主体,明确内部监督的内容、范围和频率,定期提交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内部控制完善的依据和评价考核工作人员的依据。

(二)2019年内部控制体系健全阶段

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制度,通过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检查内部控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通过自我评价,评估内部控制的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同时,单位要将内部监督、自我评价与干部考核、追责问责结合起来,并将内部监督、自我评价结果采取适当的方式予以内部公开,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自觉性,促进自我监督、自我约束机制的不断完善。

各单位按照业务运行轨迹,把业务流程中各个环节串联起来,落实内控规范,明确责任,提高内控执行力。同时,逐步推进内控体系长效机制的建设,根据新的变化和要求,及时完善制度、改进措施和调整程序,不断修订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定期对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建立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内控制度的可操作性与实效性。

(三)2020年内部控制信息化阶段

为最大限度提高内控执行力,实现内部控制的程序化、常态化,各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将内控管理逐步嵌入各项业务流程,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实施内部控制,强化流程控制,对财务内部控制的各项业务进行有效管理,实现内部控制的信息化、程序化和常态化。

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意义,要对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主体责任。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要成立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的内控制度建设领导小组,单位内部要设立专门机构明确牵头部门负责内控制度建设实施工作,认真梳理工作流程,查找业务风险点,加强对业务活动风险的甄别和分析,按照内控制度建设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选择有效控制方法,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切实把制约内部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控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化。

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内控制度建设总体推进工作,会计管理局牵头组织,各归口业务科室分工负责。会计管理局主要组织内控制度建设推进工作的政策宣传,制定具体的分步实施计划,负责单位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专家组提供咨询服务,制定内控制度建设评价标准,对实施过程进行调度和督导,会同归口业务科室组织内控制度建设考核验收等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建立机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各单位要建立科学规划机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与单位性质、业务范围、经济活动的特点、风险水平以及所处的内外环境等相适应、相匹配的内控管理制度。

(二)、积极行动,扎实工作。各单位要把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作为提升管理水平的基础工作和重要抓手,主动作为,大力推进,组织好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宣传培训工作,加快制定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业务流程,以形成适应本部门的内控控制手册。

(三)建立内控实施单位联络员制度。为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实施工作的沟通交流建立单位联络员制度。具体负责单位内控实施情况的收集与反馈,市财政局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掌握内控实施工作的进展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等。

(四)强化督导检查。每年年底前市财政局要对各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具体有市会计管理局会同财政局各归口业务科室,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督导评价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18】20号)的要求,组织内控制度建设督导考核工作。各单位在市财政局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前需进行自我评价。监督检查中发现对工作不到位,任务不落实、效果差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公开监督检查结果,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作为财政资源配置、监督检查、预算收支、实施预算绩效评价的参考依据。

联系邮箱:tz5569925@163.com

联系电话:5569925

 

附件: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手册模板

内控文件链接:http://www.sdkjxxw.cn/info/c32/index.shtml

滕州市财政局(http://www.tengzhou.gov.cn/zzq/zfbm/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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