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财政内控工作,构建覆盖财政系统的完整的内控体系,切实提高乡镇财政部门风险防控能力和内部管理水平,近日,山西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推进乡镇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工作的意见》(晋财监〔2018〕11号,以下简称《意见》),持续深入推进内控工作向基层延伸。
《意见》指出,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刻认识到内部控制是财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持续推进、常抓不懈。只有财政系统上下贯通,纵向到底,才能有效发挥内控的系统功效。《意见》以“三个明确”推进乡镇财政内控建设,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市级财政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统筹抓好乡镇财政部门内控建设。县级财政部门要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指导乡镇财政部门开展内控建设。乡镇财政部门作为此项工作的具体承办者和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攻坚克难,以制度建设为抓手,逐步推进自身内控建设。二是明确制度建设的总体要求。乡镇财政部门内控制度建设要接地气,可操作,构建特色鲜明、内容协调、程序严密、实施有效的内控制度。制度建设具体框架可以参照市县模式或有所创新,也可以由县级财政部门研究制定统一的内控制度模版,乡镇财政具体执行。三是明确任务时间表。各市县财政部门应指导乡镇财政部门于2018年年底全面完成内控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