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要求,呼和浩特市财政局组织指导各旗县区、市本级各部门开展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通过开展此项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各行政事业单位对内部控制工作的重视,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增强了风险防范能力。
此次,全市共有1291家单位汇总上报了内部控制报告,其中市本级单位308家,旗县区单位983家。与2016年度报告反映的情况相比,2017年度全市内部控制工作情况有了总体提升,取得新成效。一是内部控制建设阶段均由建立转变为实施阶段;二是各单位成立了内控牵头部门和监督部门,班子成员在单位内部控制领导机构中任职数增加,达到87.91%;三是大部分单位已在本单位范围内开展了内部控制相关知识、业务培训;四是从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六个方面建立了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管理制度,制度涉及管理领域各环节,贯穿业务活动始终;五是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基本实现了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关键岗位轮岗、专项审计的权力制衡机制。
通过此次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各单位对本单位各领域的相关制度及制度管控的风险有了明确认识,对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制衡机制有了清晰认定,可以及时发现单位现有制度的薄弱环节;通过查遗补漏,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此次编报工作也为市财政局内控办了解全市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情况提供了数据支持,为下一步指导、督促和检查提供了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