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草案)》(以下简称《国有资产法(草案)》)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正式落幕,这一国家立法关键节点的到来,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制度动能,更与天津大数据产业发展、数字天津建设同频共振。作为连接“政、产、学、研、用”的核心纽带,天津市大数据协会第一时间解读草案精神,深刻认识到此次立法对数据资产的明确界定,将为天津大数据产业规范发展、价值释放提供根本遵循,为我市抢占数字经济发展制高点筑牢法治根基。
当前,我国数字经济规模持续扩容,数据已成为驱动产业升级、完善国家治理的核心要素,而天津正以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为契机,推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稳步增长,前三季度规上企业营收同比增长12.3%,智算规模超1.4万P,完成全国交通行业首例数据资产作价入股,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中走在前列。但与此同时,数据资源在权属界定、价值评估、流通利用与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挑战依然存在,制度层面数据资产定位模糊的瓶颈,制约着数据要素安全高效有序流通,也影响着天津大数据产业的深度发展。
《国有资产法(草案)》的发布,精准回应了数字经济纵深发展的迫切需求,其最核心的突破的是——在国家立法层面首次正式确认“数据资产”概念并赋予其明确法律定位,实现了从“数据要素”到“数据资产”的关键跃升,为数据资产颁发了正式的“法律身份凭证”。这一突破,不仅标志着国家资产观从工业时代的“有形实体”向数字时代的“无形要素”转型,更与天津市大数据协会“聚合资源、繁荣业态、深化应用、促进创新”的核心使命高度契合,为协会推动行业规范发展、助力数字天津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
深入解读草案内容,其对数据资产的规范布局呈现出系统性、前瞻性与实践性的鲜明特点,与天津大数据产业发展需求精准对接:草案第八条创造性提出“其他国有资产”定义,为数据等新型资产预留法律接口,彰显了立法的长远视野,也为天津探索数据资产创新管理模式、培育新型数据业态提供了制度空间;草案第六十一条明确赋予数据资产与其他类别资产并列管理的法律地位,从根本上解决了数据资产“无法可依”的困境,为我市数据资产入表、估值、交易、审计等市场化操作扫清障碍,助力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进一步激活交易活力,推动数据产品规模化发展。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草案通过三项相互支撑的核心条款,构建起国有数据资产管理的完整闭环,为天津政务数据、产业数据、公共数据的规范化管理指明了清晰路径,也w为协会履行职能、服务会员提供了重要方向:
一是明确管理责任,破解“履职数据”沉睡困境。草案第十八条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对履职形成的数据资产的主动管理职责,将社保、地理信息、政务服务等公共数据从行政记录升格为国有资产,推动管理思维从“信息保管”向“资产运营”转变。这与我市深化公共数据“一本账”管理、推进公共数据依场景授权运营的实践高度契合,协会将依托与市信访办、市统计局、各区网信办的常态化对接机制,推动公共数据资源激活,助力破解数据沉睡难题,释放公共数据价值。
二是升级监管手段,推动动态精准治理。草案第四十一条将国有资产管理“数字化建设”与“动态监管”提升至政府统筹职责高度,要求建设数字化监管体系,实现资产存量、流量、价值与风险的实时感知和智能分析。这与天津加快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智慧城市“城市大脑”建设的部署同频共振,协会将发挥智库400余名行业专家优势,汇聚会员单位技术力量,助力我市构建现代化数据资产监管体系,推动监管模式向事前预警、事中干预转型,为数字天津治理赋能。
三是确立平等地位,扫清市场化障碍。草案第六十一条明确数据资产与其他资产的并列管理地位,使其在统计、登记、转让、追责等全环节适用统一法律规则。这将为我市数据标注、数据交易、人工智能等产业发展提供稳定预期,协会将进一步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整合会员单位资源,推动数据资产融资抵押、产权交易等市场化场景落地,助力我市“汽车行业可信数据空间”等国家级试点建设,培育更多优质数据产品和服务,推动数据要素深度融入制造业、服务业等千行百业。
天津市大数据协会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推动大数据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在服务政府、服务会员、服务产业、服务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已成为我市大数据行业最具影响力的协会之一。此次《国有资产法(草案)》明确数据资产地位,既是国家数字经济发展的里程碑,也是天津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机遇。
下一步,天津市大数据协会将以此次立法为契机,主动扛起行业引领责任:一是持续深化草案精神解读,通过沙龙论坛、培训交流等形式,向会员单位、政企学界传递立法核心要义,推动行业形成依法管数、依规用数的共识;二是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收集行业诉求,向立法机构、政府部门反馈天津大数据产业在数据资产管理中的实践经验与意见建议,为草案的完善优化提供地方产业参考;三是聚焦产业痛点难点,依托分支机构和会员资源,推动数据资产估值、安全管理等标准落地,深化产教融合,开展大数据专项培训,培育新型数据人才,构建“安全可信、智能互联、共享开放”的数字生态;四是推动资源聚合共赢,助力我市打造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先行区,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天津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注入强劲数智力量,为数字中国建设贡献天津智慧和协会力量。
立法护航,数启新篇。《国有资产法(草案)》为数据资产发展划定了法治坐标,也为天津大数据产业开辟了广阔空间。天津市大数据协会将携手全体会员单位、行业同仁,乘立法东风,聚产业合力,推动数据资产价值充分释放,助力数字天津建设迈上新台阶,共同书写天津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