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石拐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相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大力压缩行政运行成本,确保“三公”经费支出“全程留痕、阳光运行”。
一是持续压减“三公”经费。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印发《石拐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带头过紧日子12项措施》,将今年一般性支出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再压减15%,压缩一般性开支,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杜绝“三公经费”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一律不予调整“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做到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花,确保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二是严格支出管控。为规范公务行为,制定印发《石拐区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石拐区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目录》,进一步加强行政经费管理、规范公务消费、提高支出透明度,通过公务卡进行痕迹管理,从源头上治理腐败行为的发生。为推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石拐区财政拟起草《石拐区内差旅费管理办法》,从制度上约束各部门单位“三公经费”支出。
三是规范预算管理。制定印发了《包头市石拐区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付规程》,从财政支付方式、支付程序和要求、监控管理等四个方面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有效推进阳光财政和廉洁财政建设。
四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印发《石拐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意见(试行)》,2018年12月—2019年4月在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