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与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洛阳网 时间:201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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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深化国有工业企业改革任务正快速推进,国家已将其做为真正实现国有企业的扭亏解困的必由之路,决定未来发展的关键一招。国有企业党组织面临巨大挑战和风险,必须通过有效参与决策,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防范和扭转以西方公司治理结构为标准的改革错误逻辑影响,防范党内腐败问题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转移和私有化的风险,以高质量党的建设保证高质量发展。

一、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几点问题

尽管国有企业近年来不断加大反腐倡廉和反腐力度,国企中任人唯亲、腐化堕落、与民争利等社会反映激烈的问题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广大人民和职工群众的期望仍有差距,还存在问题与不足,这些问题和不足在国有企业改革推进中将形成无法预估的风险,必须加大防范力度,研究解决。

(一)政治认识不到位,造成国有企业“异化”。受西方经济论影响,企业内部对各项经营指标的考核很重视,但对党风廉政建设有所松懈,国有企业内部不断强化了从西方移植过来的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逐渐认为企业的管理核心就应该是董事会,利润就是衡量企业经营业绩的硬指标,有意无意地弱化、虚化了党委的作用,党的领导弱化使国企受西方制度“异化”问题日趋严重。特别是1984年“厂长经理负责制”推行后,国企党组织在国企内部的领导地位一落千丈,导致日后越来越严重的各形各色的“国企腐败”。

(二)党风廉政教育力度不够,令职工群众信心下降。有些国有企业的领导人在市场的经济条件和利益诱惑下逐渐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信奉金钱至上、享乐至上,心里没有任何敬畏,行为没有底线,直接影响到职工群众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感情认同,国有企业管理者中存在有政企分开的固有理念,认为廉政建设是党政机关的事,企业中的党风廉政教育流于形式,政治学习走过场,纪委的监督职能让位于企业的经营目标,对违规违纪现象,视而不见,管而不严。这些使职工群众对党能否解决自身腐败问题的信心下降。

(三)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形成系统性腐败。目前国企腐败、排在第一位的就是“一把手”腐败。国有企业的“一把手”权力比较集中,掌握着优质的市场资源,在企业收购重组、招标投标、投资入股等一系列生产经营活动中,“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不强,会造成了党风廉政建设与生产经营之间的空档形成空档和隔离带,一旦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一把手”的失守会造成多名领导人员倒下,企业改革发展无从谈起。

(四)监管机制不健全,使民主监督软弱无力。监督机构不健全,企业内部监管人员兼职或有“职”无权,以及担心履行职能的越位,造成监督者多少存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易监督”等思想,难以全面覆盖和渗透;监督标准低,监督的手段少,提出意见建议多,提出批评少,流于形式多,指出问题少,企业领导民主意识不强,不重视厂务公开、干部民主评议等工作,认为民主监督形同虚设、随声附和、应付了事等思想,各方面对民主监督缺乏足够的、正确的认识和理解,民主监督意识跟不上企业形势发展的要求,致使企业在“三重一大”问题、领导干部的廉政监督和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上,存在不透明、不公开,面对重大问题时缺乏真正的科学性和民主性,造成决策失误。

(五)党风廉政惩处不严,造成各类腐败问题层出不断。对腐败问题,要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才能具有警示作用。而在企业具体工作中存在着查处违法违纪干部不严的现象,有的该查处的没有查处。有的该给予纪律处分的,只是进行了批评。有的该追究法律责任的,给了纪律处分,总之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客观上助长了腐败之风,达不到查处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

二、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几点思考

新形势下,如何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深化国企改革中的作用。简单的说,既要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从严治企,从严管人谋事带队伍。更要全面查找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查找制度存在的漏洞,以问题为导向,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营造企业负责人廉洁从业的良好发展环境。

(一)抓住主体责任“牛鼻子”,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内生化

一是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党委书记要做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带头与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并对分管部门、条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指导督促,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定责任目标和任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每年全员交纳廉政风险抵压金,建立起重大风险事项督办制度,按照履职履责情况进行奖惩。把主体责任给各级党委、各部门牢牢地扛上,将业务经营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硬。

二是坚持党的建设与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严格按照省委深化工业企业改革总体方案中的要求,通过明确法定程序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党建总体工作要求,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工作对接,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得到体现和加强,把党组织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工作任务纳入企业的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工作规范之中,使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三是加强对所有国企领导干部无论是管资本还是管企业方面的全方位监督,形成党组织与公司治理结构职责明确、有机融合、运转协调的新型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实施厂务公开,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

(二)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全面推进企业惩防体系的建设

一是用制度和监督来保证抓教育,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建立起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达到领导人员不想滥用权力目的。要以党的指导思想为指导,特别是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通过开展专题研讨、学习教育和中心组学习的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讲话精神,达到企业管理者的思想统一。

二是用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有效的思想教育来推动制度的建立,使之增强合理性、科学性,有效地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达到领导人员不能滥用权力的目的。

三是运用党内监督、行政监督、职工群众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进一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达到领导人员不敢滥用权力的目的。通过把惩防体系建设纳入企业发展的整体战略规划,坚持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相融合,把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方针融入企业管理的全过程,贯穿于企业决策和经营管理的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成为企业防范生产经营风险内控机制的组成部分,实现从“权力反腐”向“制度防腐”的根本转变。

(三)通过强化管理,健全企业内控体系,防止权利滥用。

企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等必须按照议事规则办理,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减少决策失误,防范经营风险:

一是要建立健全以规范管理为核心的制度防范机制。积极推行投资决策集体决定制度、报告制度、评估制度,实行重大投资项目论证制度,建立完善产权交易、物资采购、薪酬管理等制度。

二是规范各级领导权利的正确使用,确保企业的经营投资等重大事项公开和透明化,防止出现“一言堂”,影响企业正常的经营发展。

三是加强规范财务会计制度,切实加强企业财务资金管理。特别要加强对外投融资、担保、大额度资金往来等重大财务事项的实时监控和管理。

四是深入开展党规党纪教育,严肃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着重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对企业领导班子决策和用人的监督,对企业投资、财务管理、产品销售和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企业改组改制和产权变更交易等权力运作重要环节的监督。要把党组织监督与监事会监督、职代会监督等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

(四)从领导干部的问题入手抓班子建设,解决好领导干部问题的进一步深化。

真正解决好国企“异化”等问题,最重要的是解决好领导班子问题。严格落实国企党建工作责任制,并强调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等等,就是警示大家,国企负责人决不是简单的职业经理人,是党的干部,必须用党的规矩来管理。在深化国企改革中,党组织一定要负起责任,对所有选聘的企业领导人、经理人、独立董事、监事等,认真进行政治考察。坚持把组织考察推荐与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相结合,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国有企业姓“党”名“国”,要全面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断增强“四种意识”,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国企国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找差距、补短板。真正把习近平总书记“国有企业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还要加强”、“要坚持国有企业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动摇,坚持把国有企业搞好、把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不动摇”等指导思想落到实处,才能使国企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洛阳单晶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张 蕾)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