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国税局:建机制规范政府采购内控管理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750期第2版 时间:2018-04-17

关键词:内控

济南市历城区国税局:建机制规范政府采购内控管理

本报讯 今年,济南市历城区国税局确定“政府采购规范年”目标后,以“规范”为抓手,以优服务、提效率、防风险为手段,强化制度,规范政府采购内控管理,提高政府采购效能。

历城区国税局一直坚持以强化制度促管理。尤其是随着国家税务总局《国税系统政府采购规范》的出台和实施,正式确定了“政府采购规范年”的工作目标。

一是建立政采分离工作机制。制定采购分离职责的工作机制,强化采购人的采购主体责任。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采购项目,实施过程监督。重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二是建立职能制衡机制。由局内的财务科对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归口管理,按照政策采购预算的初审、复审和采购计划,采购合同的备案设立不相容岗位。三是规范运行机制。加强政府采购与部门预算、资产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的绩效评价的有机结合,建立“预算、计划、采购、支付、监督”的循环运行体制。四是建立内部约束机制。实行“阳光采购”,将风险管理理念引入政府采购工作中,对采购工作重要事项的审批流转纳入一体化平台运作,凸显了集体决策、痕迹化、模板化的管理特点,降低政府采购的岗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