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研工作:深化审理机制 加强风险防控

来源:人民法院报 时间:2018-04-13

关键词:风险防控

原标题:深化审理机制 加强风险防控

随着信用卡发卡量的快速增长,信用卡业务与人民群众的生活联系日趋紧密。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作为省级金融业聚集发展示范园区汇集了十余家金融机构的区域总部,近年来江汉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信用卡纠纷数量激增。本院对近三年信用卡案件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

一、案件特点

1.涉案人数多、涉及面广。2015—2017年,江汉法院受理的因持卡人逾期还款而产生的信用卡纠纷案件数分别为678件、770件、2813件,2017年较2015年增长了316.9%。三年间,因信用卡诈骗而受到刑事处罚的共55人,因信用卡欠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数亦呈递增趋势。涉案当事人职业分布面广,既有公务员、高校教师、医生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等人员。

2.大额欠款债务人增加。近三年,江汉法院信用卡收案立案标的总额不断攀升,2017年立案标的额达到1.28亿元,同比增长235.4%。从欠款构成来看,大额欠款案件数不断增加。2015—2017年1万元以下小额欠款案件占比分别为17.5%、14.8%、28.5%;欠款标的额1万元至5万元案件占比最大,分别为60.3%、56.2%、50.7%; 欠款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上案件数逐年递增,分别为75件、89件、317件,2017年信用卡欠款金额最高达到90.3万元。

3.矛盾调和难、案款执行难。因当事人下落不明、财产难寻等原因,信用卡案件普遍呈现调解率低、执行难等特点。2015—2017年,信用卡案件调解率分别为2.96%、1%、0.92%。2017年信用卡执行案款全部到位案件比例不到10%。大部分案件无财产可供执行,欠款难以收回。个别复杂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当事人之间矛盾难调和,结案困难。

4.新型信用卡业务裁判标准难统一。江汉法院审理发现,部分银行在信用卡业务创新中推出“财智金”“万用金”“好享贷”等新型信贷产品,此类业务标的额高,涉及持卡人多,裁判结果社会影响面广。而这些业务在设立、营销、计息、计费等方面是否符合信用卡业务的相关规定,实践中存在较大分歧,裁量标准亟待统一。

二、问题分析

1.滥用信用卡现象亟待遏制。信用卡持卡人盲目消费,不合理使用信用卡导致纠纷高发。部分持卡人超过偿还能力大额透支消费,或者办理多张信用卡后交替养卡获取资金,而一旦资金链断裂即被多家银行追讨。有的持卡人将信用卡出借给他人使用,借用人逾期不还款酿成诉讼,还有公司借用职工办理的信用卡获取资金供企业运营开支,种种信用卡滥用现象亟待遏制。

2.金融管控措施有待完善。信用卡业务的推广对于扩大消费,便利居民日常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与之相匹配的管控措施却有待跟进完善。如《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申请材料必须由申请人本人亲自签名,但部分案件中银行营销人员未见到申请人本人就受理信用卡申请。有的银行为持卡人随意提高信用额度,增加了信用卡的欠款风险。此外,信息披露不充分,对循环计息和滞纳金滚动收取等收费计息政策提示不到位,营销不规范等均需要及时进行纠正管控。

3.相关金融法律法规缺失。信用卡案件作为金融业务纠纷,在法律层面尚无专门规定予以调整。我国现有的规范性文件主要集中在部门规章这一层级,即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制定的相关规定,如《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等。随着信用卡纠纷的快速增长,相关法律依据的缺乏逐渐制约了审判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对策建议

为促进信用卡业务健康发展,提高信用卡案件的审判质效,本院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立足机制建设,加强风险防控。针对信用卡纠纷的迅猛增长,银行及相关机构需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完善信用卡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信用卡使用的过程管控,形成动态管控机制。如完善风险调查制度,加强对信用卡持卡人和收单商户的交易监测,对异常交易、交叉违约的信用卡及时采取停卡或降低信用额度等应对措施。加强临时授信额度调整的管控,减少不当授信带来的欠款风险。

2.完善征信体系,加强诚信建设。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评估体系,便于资信调查,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建立信用惩戒机制,通过信贷限制、消费限制,加大对失信人员的信用惩戒。让失信者受到惩戒、让守信者收益,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文化。完善银行、工商、银联等机构的联动,加大虚假交易审查力度,打击信用卡恶意套现行为。

3.完善相关立法,明确裁判标准。信用卡业务作为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金融业务,需从法律层面予以规范。要制定统一的信用卡产业配套立法,将信用卡办理、息费收取、风险管控等予以统一规范,引导金融业务健康有序发展。还要针对信用卡案件的审理难点,及时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及指导性案例,明确该类案件司法裁判标准,以提高审判质效。

4.拓宽解纷渠道,搭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议由银行、律所等机构组建金融纠纷专业调解平台,通过第三方提供专业化调解,完善信用卡纠纷替代解决机制。同时加强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司法机关的对接合作,通过多种渠道将信用卡纠纷在诉前解决,减少纠纷成诉。

(课题组成员:王道玮  韩 伟  付 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