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意见
一、监事会关于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2017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内部控制管理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审核,认为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制定有完善内控管理体系,报告期,公司认真执行内控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控自我评价报告,介绍了评价范围、评价依据以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对照标准进行客观评定,内容真实、客观。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二、监事会关于核销部分资产损失的意见
监事会经对公司核销部分资产损失进行了审议,认为董事会审议核销的多笔应收款和应付款项长期挂账,无法收回和支付,应收款项已按照会计准则逐年计提坏账准备,董事会作出对上述款项进行核销的决定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审批程序合规,同意公司上述资产核销。
三、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经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进行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法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 3 月 27日
国际实业:监事会关于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和核销部分资产损失的意见
来源:交易所
时间:2018-03-29
关键词:内部控制
关键词:内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