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出具《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初步建立了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 3月 26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监事签名:
蔡玉海:王秀红:田秋月:
苏奥传感: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来源:交易所
时间:2018-03-28
关键词:内部控制
关键词:内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