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按照《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测试评价工作方案》,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7年
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中国航发西安动力控制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航发贵州红林航空动力控制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航发北京航科发动机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航发长春控制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8.77%,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8.92%;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发展战略、组织架构、党建与监察、资本运作、人力资源、营运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工程项目、存货管理、采购业务、合同管理、研究与开发、质量管理、销售业务、全面预算、财务报告、投资管理、风险管理、法律事务管理、内部监督等主题进行。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发展战略、投资管理、人力资源、营运资金管理、研究与开发、质量管理、销售业务、采购业务以及存货管理等业务领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2017年度主要内部控制体系主要建设情况如下:
1.内部环境:一方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党建的相关要求,将党建相关工作纳入公司章程,进一步将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另一方面,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规范重大决策事项决策程序,进一步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为公司发展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2.控制活动:一是董事会及公司经营层统一领导下,制定健全完善制度实施计划,进一步规范了内控与风险、全面预算管理、募投项目管理、信息披露管理、行政事务管理等制度及相关业务流程,严把制度法律审核关,优化控制活动;二是围绕上市公司中心工作,以运营风险防控为主战场,组建跨部门“运营风险防控能力建设突击队”,突击队员主动作为、务实奉献,积极识别和构建预警体系,防范公司运营风险;三是进一步细化了规范运作流程及事项,根据公司定位和监管规定,细化《规范运作相关事项的说明》及流程图,形成管理清单,以信息披露为抓手,开展各类培训15次,通过外邀监管员和专家、内部授课及发布课件等多形式促进员工对规范运作的理解和操作的解读。
3.信息与沟通:一方面,梳理明确规范运作要求子公司定期上报信息的类别清单及沟通渠道,进一步健全母子公司信息沟通机制;另一方面,通过组织内、外部审计发现的问题交流、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培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计与验收、高级管理人员走访调研,促进了全公司范围内经验知识的共享与交流。
4.内部监督:一是发挥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活动中的作用,开展会计基础规范工作检查、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调研检查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计等工作,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不断完善;二是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机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公司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机构作为对公司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机构,通过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公司采取日常监督、专项监督与年度测评相结合,将内部控制的专项评价纳入管理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并通过月度业务计划、运营分析等控制手段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控。按照《2017年度内部控制测试评价工作方案》规定,在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及客观性原则的基础上,查找内部控制缺陷并监督整改,切实保障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和有效实施,促进公司防范风险能力提升。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2014年1月联合下发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中第十五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缺陷认定标准应当披露公司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具体依据以及进行缺陷认定的具体标准及其变化情况。公司应当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分别披露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标准。”的规定,公司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修订了《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及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认定标准
定量标准 定性标准重大
错报影响金额≥利润总额的 10%;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 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 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
利润总额的 5%≤错报影响金额<利润总额的10%
1.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2.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3.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4. 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要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一般
错报影响金额<利润总额的 5%不够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注:利润总额指经审计的公司上年度合并报表数据。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及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认定标准定量标准 定性标准重大影响或造成财产损失金额≥利润总额的 10%
1. 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2. 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3.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可能由此影响公司可持续经营的;
4. 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5. 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
6.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7. 内部控制评价发现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
利润总额的 5%≤影响或可能造成财产损失金额<利润总额的 10%
1. 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
2. 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3. 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4. 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5.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6. 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7. 内部控制评价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影响或可能造成财产损失金额<利润总额的5%
1. 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2. 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3. 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4.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
5. 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6. 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7. 存在其他缺陷
注:利润总额指经审计的公司上年度合并报表数据。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3.一般缺陷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自我测试评价工作中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已经要求责任部门认真组织了相关整改,截至目前已经基本整改完毕。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体系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2018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工作,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3日
航发控制: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来源:交易所
时间:2018-03-27
关键词:内部控制
关键词:内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