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兴业
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兴业科技编制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兴业科技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年度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包括公司内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运作、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及其他重要事项等,并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
经自查,兴业科技不存在违反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兴业科技的三会会议资料、财务报表;查阅了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制度、内控制度;查阅内部审计工作底稿;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了沟通;审阅了兴业科技编制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通过上述方式的核查,本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如下:
兴业科技已按照相关要求,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填写《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保荐机构对该自查表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 锋 陈 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兴业科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来源:交易所
时间:2018-03-27
关键词:内部控制
关键词:内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