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加强基层财政内控机制建设的对策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陈永志 时间:2018-02-07

关键词:内控 内控建设 财政

浅析加强基层财政内控机制建设的对策

夯实基础,在提高内控机制规范性上求升级;强化监管,在提高内控机制可行性上求突破;创新方法,在提高内控机制实效性上求飞跃。

陈永志

加强财政内控机制建设,不仅是一个十分迫切的课题,而且已成为公共财政建设中一项战略性工程。完善基层财政内控机制建设,对于切实提高基层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有效预防违法违纪问题发生,保障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针对加强基层财政内控机制建设,提高财政自身“免疫”功能,笔者有以下几点建议。

夯实基础,在提高内控机制规范性上求升级 

面对日益变化的新形势、新要求,日益繁重的新职责、新任务,财政工作者要纠正对内部监督认识上的偏差,即认为内部监督就是挑毛病、找岔子,是“自家人搞自家人”的错误思想。基层财政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内部控制工作的若干意见》(财监〔2015〕86号)要求,把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作为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常抓不懈,实现财政监督职能触角向基层延伸和基层财政资金监督的日常化、常态化、持续化,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财政资金监管全覆盖、无缝隙监管。对预算管理、资金拨付、专户管理、会计核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业务环节进行完善。按照“不相容相分离”的原则,基层财政要调整内设机构职能,构建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全流程和长效内控机制,实现授权和执行分离、执行与审查分离。要提高财政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加大继续教育力度和培训力度,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内部控制效率。强化财政同步监督,抓住基层财政资金就近就地监管的有利条件,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财权事权相匹配的机制、财政资金有偿使用、建立财政资金可追溯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注重制度建设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先进性,提升制度建设的执行力,建立权责清晰、职能明确、相互制约、运转高效的内控机制,规范和约束基层财政管理工作行为。

强化监管,在提高内控机制可行性上求突破

基层财政是最基层的一级财政,是财政工作体系的基础。要发挥基层财政就近就地监管的优势,抓住重点部门、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检查。在内控机制建设中,将内控工作与财政部门权责清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财政内部财务管理、财政内部监督和财政改革等五项工作相结合,将内控制度嵌入业务流程,建立信息通达、公开公示、监督抽查、考核激励四项机制,实现指标流、资金流、业务流的流程统一,形成顺向相互支撑、有效制衡,逆向真实反馈、有效监督的完整体系,提高监管水平。

建立信息通达机制。依靠科技手段,将制度与计算机软件相结合,促使基层财政资金监管信息在财政所与县财政局之间双向传递,主要包括各级政府和部门安排用于基层组织各类财政资金的政策文件、管理办法、拨款文件等,县和镇(乡)指定专人为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收集整理和传递资金监管信息,并定期核对资金监管信息。

建立公开公示机制。按照省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对基层财政补助类、项目类、本级安排资金等有关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对公开公示主体有明确规定的,由规定的主体负责。没有明确规定的,按“谁分配、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进行。对于影响较大、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等方式进行。

建立监督抽查机制。结合开展“财政监督月”活动,对内部股室进行内审检查,对财务管理、业务办理情况逐一抽查,看有没有按照内控制度要求办事,有没有建立日常对账制度,有没有严格执行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等。加强内控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财政资金管理中的问题。

建立激励考核机制。每年年底组织对基层财政资金进行考核,主要看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内控措施是否到位、提供的基础数据是否真实可靠齐全、岗位责任是否落实、监管是否有效等。考核结果作为基层选拔任用、调动、评先选优干部的重要依据。

创新方法,在提高内控机制实效性上求飞跃 

基层财政信息化是推进财政内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技术支撑。要按照“金财工程”要求,建立健全各种基础数据动态采集机制,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系统应用和数据动态管理,及早实现基层财政业务工作信息化管理、无纸化办公、电子化公示和查询,逐步建立流程畅通、业务系统、数据共享的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从而加强对基层财政资金运行情况的适时监控和跟踪分析。要树立“大监督”理念,建立健全基层财政高效顺畅内部监督机制,努力做到监督与日常管理同步,监督与资金流向、流程和使用结果同步。

在基层财政业务管理工作中,建立内控机制要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注重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通过采取监控督促、调查、核查、审查、检查、评价等方法,重点围绕资金使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干部成长安全等方面,对资金流量大、业务频率高、权力相对集中岗位等重要业务工作环节开展风险点排查活动,实现自我发现问题、自我整改纠正、自我规范管理,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与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要落实“为国理财、为民服务”财政工作宗旨,把深化内控机制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实现基层财政权力、岗位、责任、制度的有机结合,将财政权力运行的全程都纳入制度约束之下,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确保财政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巴彦县财政局)